关于印发《甘沟驿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3414/2020-7263 | 部门: | 甘沟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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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甘沟驿镇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20-12-31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白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会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 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 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统筹推 进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 着重转理念、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彻底解决 全镇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生产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村(居)委会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首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7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全镇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任单位:镇应急所,镇教管中心,司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基础,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和工伤保险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三是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关键,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四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 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式管理。五是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责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镇应急所,镇财政所、镇国土所、镇交管站、镇司法所、镇食药所、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工作,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重点以学校化学试剂室、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应急所牵头,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食药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一步淘汰落后、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退出,深入推进整顿关闭。二是及时宣贯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推进非煤矿山企业不断完善风险管控等安全管理长效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露天矿山(排土场)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所有区域,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覆盖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问题台帐。四是集中时间和力量,根据摸排具体问题,镇国土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整治工作台帐,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各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的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监控,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完善非煤矿山植被恢复、安全生产监管、环境污染防治等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镇应急所,镇国土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商业综合体、加油站、“九小”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学校、卫生院、超市、酒店宾馆、KTV等重点场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镇应急所牵头,镇派出所、镇综治办、镇教管中心、镇司法所、镇国土所、镇交通站、镇卫生院、镇食药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村社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农用车重点监管,杜绝农用车载人上路,严厉打击查处农用车无牌无证现象。三是着力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任意穿行,农运车辆占道行驶、强超强会和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超载超限、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牵头、镇派出所、镇交管站、镇应急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邮政)和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在镇、村公路上,尽快解决农民群众防水难问题,对无故损坏、蚕食路面的行为,应坚决打击。二是加大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该处理的安全隐患,发现一处,处理一处。三是在通村公路上,要杜绝拖拉机、二三轮车违法载人赶集的行为,在运输过程中,坚决打击垄断经营,强拉强运。四是通过印发宣传单、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微信群等其他宣传方式,组织安全学习,使其达到安全行车、警钟长鸣,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使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牵头、镇派出所、镇交管站、镇应急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严查经营单位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行为,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二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责任单位:镇应急所牵头,镇派出所、镇食药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责任单位:镇应急所、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全镇七大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并于6月10日前将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居)委会要深入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村(居)委会请分别于2020年9月中旬、12月中旬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居)委会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齐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村(居)委会、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逐步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村(居)委会、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季度末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级层面明确由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所,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中心站所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具体日常事物。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健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强化镇本级和各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方面倾斜。镇应急所要稳步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架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推行安全生产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将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通过树立曝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问责。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各地和有关行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建立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因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本辖区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这次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