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沟驿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192/2020-6993部门:甘沟驿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甘沟驿镇
作者:日期:2020-01-23

党委发〔2020〕10号

中共甘沟驿镇委员会  甘沟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沟驿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甘沟驿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甘沟驿镇委员会  甘沟驿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甘沟驿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省市县卫生健康委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防治的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隔离、初诊并及时送诊,科学、规范、高效的开展处置应对,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二、严防输入性病例发生

(一)落实发热旅客排查。交管、卫生健康、派出、工商、食药等部门要在汽车站、宾馆等重点场所配备体温监测设备,有条件的设立发热留观室,对各地尤其是武汉来会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对体温超过 37.3℃的人员,立即依法采取分检隔离、留观措施,对发热人员和同车乘坐的人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向镇卫生院报告,并向定点医疗机构移交。

(二)对武汉等地来甘沟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各村负责对辖区内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人员进行全员摸排和登记,依法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居家观察 14 天的要求。各村要在所辖各村进村路口设立告示牌,所有外来进村人员必须先到村卫生工作站测量体温后方可进村入户,并由村医督促每天监测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者,及时由村医向当地村卫生院报告和移交。各村要对农村返乡人员制定专门的防控管理方案,动员外来人员不要走亲访友、不要与外人接触,自觉承担起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社会责任。派出所要加强对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外来人员基本信息的排摸,对来自武汉等地住宿人员要第一时间联系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上报。

(三)及时做好发热人员报告和移交工作。对车站等场所及居家观察筛查出的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负责”的原则,就地隔离,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第一时间移交当地乡镇卫生院隔离诊疗。要设立发热病人留观点(站),对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集中留观。

三、突出重点环节,全方位、全领域抓好疫情防控成效

坚决贯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保持高度警觉,强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绝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一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立合规的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配置专业的医务人员,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做好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主动配合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同时,在这里要重点明确一点: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确认必须由省上认定,全镇自发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之日起,要全面启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从现在开始实行疫情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度。

二是要加强发热人员管控。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要筑牢体温监测和发热门诊筛查“两道”防线,在汽车站、商场等重点场所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启动发热旅客排查流程,尤其是对进入本辖区人员的体温筛检,特别要重点关注从武汉、北京、上海、浙江、广西、广东、云南7个省市来我镇的有发热症状的旅客、返乡探亲过节的人员,依法依规做好隔离提示、留观和疑似病例交接、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是要加强人群活动管理。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广场、市场、商场等场所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引导居民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整治环境卫生,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勤洗手、室内常通风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密切关注疫区返乡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认真开展早中晚排查,主动做好教育引导,确保可疑病例早发现、早治疗、早痊愈。

四是要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镇卫生院要严格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镇卫生院对镇村医护人员必须全部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早期识别、重症与危重症患者救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医务人员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同时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快速高效实施防控防治工作。

五是要加强医疗机构救治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原则开展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死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预案及工作流程,规范设立发热门诊、隔离区,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重症病例,切实做好治疗药品、实验室检测试剂、救治设备、防护用品的应急准备,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国家通报,目前疫区医务人员已有被感染的情况,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传染病房等重点岗位医务人员和参与流调的人员,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医院成为传染源。

四、广泛宣传动员

各村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权威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大正面科普宣传力度,普及疾病防治知识,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寒保暖、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有咳嗽、喷嚏时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遮挡口鼻以减少病菌传播。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要广泛宣传目前我镇还没有发现疫情和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防控措施,消除广大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严肃处理散播谣言、虚假传播疫情的行为和人员,防止人为制造紧张氛围。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发布程序,及时、准确、客观地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内紧外松”原则加强发热患者管理,避免引发群众恐慌情绪。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目标任务和要求

1、实施路口封堵。从2020年1月24日(除夕)起,所有行政村、自然村一律封路,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村,本村人员一律不准外出,并停止一切走亲串友活动,包括过66、73寿辰,过红事、白事等一切走亲访友活动。

2、加强值班值守。实行每天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带班制,各科级干部及管区、指挥部成员按照值班分工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一律不准请假,一律不准调岗,同时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3、加强重点场所排查。由镇市场监督所、派出所、管区、执法办公室、行政村联合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各宾馆饭店排查可疑人员,坚决杜绝人员聚集;同时由镇统战部门牵头,对全镇宗教信仰场所排查监管,坚决停止一切聚会、集会活动。

4、加强人员防控排查。对摸排统计的武汉返乡人员每天三次检测体温,并采取“五包一”措施,严禁武汉返乡人员与外界接触。同时深度摸排从武汉返乡人员信息并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做到不漏报一人、不瞒报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