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1871/2017-6889 | 部门: | 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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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科技局 |
作者: | 日期: | 2017-11-08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推动全县科技进步的各项政策及措施。
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负责管理全县的科技三项经费和其他专项科技经费。
负责组织对全县科技成果的评审与鉴定(验收)、上报、登记、建档、保密及奖励;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的引进、试验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县专利的申报与实施管理,做好知识产权的维权工作。
负责全县技术市场的管理与执法。
负责科技信息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管全县民营科技机构,协助县组织、人事及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技机构、科技人员的管理。
主管全县的科普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技术下乡等科技普及活动。
建立和完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有关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的监测监督。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会宁县科技局机构编制共有15个,其中行政编制7个,机关工勤2个,参照公务员编制4个,事业编制2个,当年机构编制无变动。
2.人员情况
会宁县科技局机关2016财政供养人员共24人,其中行政人员8名、参照公务员3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人员2名,退休人员10名,当年退休人员增加一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310.92万元,比2015年决算收入202.49万元增加108.43万元,增长53.55%;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158.08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52.84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 %。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319.52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122.03万元,增长61.79%;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58.08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长150.04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提高人员基本工资且补发7-12月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补发1-7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年内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四是省市项目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31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92万元,占100%。
2016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319.5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1.92万元,占49.92%;项目支出157.6万元,占50.08%。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03万元,占29.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51万元,占20.5%;企业政策性补贴160.6万元,占50.26% ,其他资本性支出0.38万元,占0.12%。
(三) “三公”经费
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2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0.11万元,增长9.09%。“三公”经费增长主要是由于:一是省市项目增多,项目和专利的审核力度加强,二是增加了科普大篷车的运行维护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1.01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0.01万元,增长1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31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长0.01万元,增长1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科技部门检查、调研等支出。共接待7批次,3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3.79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增加6.93万元,增长101.1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错把业务费计算在了机关运行经费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科普大篷车一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宁县科技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