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1889/2018-6786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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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安监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08-29 |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2005年4月,县政府成立了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科建制,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二块牌子,一套班子。2006年6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与县安监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指导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6、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有关工作。
10、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12、承担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和县安委办的主要职责。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1个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
目前,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1名,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0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165.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 41.73 万元,增长33.78%;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28.20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37.0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8.90%。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165.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41.73万元,增长33.78%;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128.20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37.05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8.90%。
决算收支大于预算收支主要原因:一是去年11月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年内增加了公务员交通补贴,且补发了1-6月份交通补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配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月文艺演出导致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16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25万元,占100%。
2017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165.2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5.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万元,占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4.28万元,占93.36%。
(三) “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3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支出相比无变化。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0万元。其中:公务用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1.7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0.68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52.50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增加17.35万元,上升49.36%。主要原因是配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月文艺演出导致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配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