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GS1889/2019-6783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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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安监局 |
作者: | 日期: | 2019-09-25 |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13条,分别是: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指导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6、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有关工作。
10、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12、承担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和县安委办的主要职责。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建制,机构行政编制5名,现有在职职工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任科员1名)。
会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1个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0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现有在职职工10人。
经费形式均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80.06万元,支出总计179.99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81万元、增长8.97%,支出增加14.74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18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6万元,占100%。
我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7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9万元,占100%;
我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1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7.1万元。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1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7.1万元。
我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3万元,占4.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1.6万元,占8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占5.48%,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19万元,较上年增加1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和2017年职工奖励金14.7万元及正常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81万元,津贴补贴44.92万元,奖金3.99万元,住房公积金9.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退休费7.99万元,生活补助0.65万元,奖励金14.69万元;公用经费48.8万元,较上年减少3.7万元,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4.32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差旅费5.03万元,维修费0.32万元,会议费1.41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专用材料费1.48万元,劳务费2.6万元,委托业务费9.27万元,工会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检查次数增多,调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增加,车辆维修。去年购置信息化设备,导致经费不足,开支了去年接待费,再加省市安全督查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车辆维修、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安全检查次数增多,调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增加,车辆维修。
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检查、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信息化设备,导致经费不足,开支了去年接待费,再加省市安全督查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6批次,39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我单位人均接待费77.5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4.32万元,差旅费5.03万元,会议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专用材料费1.48万元,劳务费2.6万元,委托业务费9.27万元,工会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3.7万元,减少7.04%,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