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对一家石料开采企业 开展复工生产联合验收
索引号: | GS1891/2018-6594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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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安监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03-30 |
3月30日,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赵首堂带队,组织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和中川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对会宁兴达石料厂开展复工生产联合验收。
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在全面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范围内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对矿产资源开采、水土保持、防洪行洪畅通、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矿区防护栏(网)搭设、安全用电线路敷设、周边群众维稳等事项提出了验收意见,要求企业认真梳理意见,有效落实整改措施,争取早日恢复生产。
验收组强调,企业务必高度警醒和重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要求,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设施设备检修、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