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节期间禁售禁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索引号:GS1891/2019-6519部门:应急管理局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安监局
作者:日期:2019-02-14

关于元宵节期间禁售禁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群众:

燃放孔明灯是元宵节放飞希望、寄托愿望的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过程中受到风速气流的影响,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灯罩,一旦飘落到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草地、林地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为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我们在此向广大居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禁售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保护绿色生态,守护美好家园,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广大居民群众要管好自己孩子不要燃放孔明灯,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头践行“绿色过节”新风尚,自觉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美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传递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