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及专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的通知

索引号:GS1891/2020-6444部门:应急管理局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日期:2020-09-15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及专班

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扎实开展的通知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安排部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县安委会决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及专班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及工作专班),扎实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秦俊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伏  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姜泰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安委会副主任

王华庆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吴敏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卜继飞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郑红船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王炳乾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郭俊英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牛世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各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按照县政府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所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已制定的除外)并组织实施,又要按照本文件中任务分工负责涉及专项整治和专题工作的牵头抓总和督促协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整治小组,专项整治小组分别由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一)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姜泰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耿志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昱玺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曹  虎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魏淑娟  县消防救援大队文职干部

任  务: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整治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消防安全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王华庆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和冠谋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常大伟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任  务:负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三)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邮政)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吴敏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邢欢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碧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刘成文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曹  亮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任  务:负责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邮政)安全整治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邮政)安全整治由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四)危险废物和工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卜继飞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国章  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何建栋  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副局长

成  员: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李致颖  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思文  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干部

任  务:负责危险废物和工业园区安全整治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其中:危险废物安全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工业园区安全整治由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农机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郑红船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周发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祁虎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徐  博  县农业农村局干部

郭俊河  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人

任  务:负责农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其中农机安全整治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王炳乾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  甲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连勇铮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任  务: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七)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郭俊英  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继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局、县地震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冉林奇  县住建局干部

任  务:负责城市建设领域安全整治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八)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项整治小组

组  长:牛世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魏振刚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联络员:马立聪  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任  务:负责实施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三、工作专班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伏  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牛世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督查小组和综合小组,督查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文鸣任组长,成员从宣传、政府办、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单位抽调;综合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振刚任组长,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其他分管领导及各整治小组联络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职责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

2.研究制定专项整治重大行动,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和总结考核;

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项整治小组职责

1.负责督促落实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2.对涉及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3.收集统计涉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

(三)工作专班职责

1.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

3.收集汇总上报、通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等情况;

4.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重大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按要求向专项整治小组和牵头单位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2.各牵头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负责统计并向专项整治小组和工作专班报送所负责专题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3.参与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的共同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与县安委会每季度例会套开。如因工作需要也可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单独召开,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专项整治小组会议制度。专项整治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监督检查制度。督查组每半年对各乡镇、相关部门专项整治情况督查一次,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挂牌督办制度。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县安委办也将根据督查组等方面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

(五)工作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向整治小组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各整治小组、工作专班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

(六)定期通报制度。工作专班通过印发通报、简报、信息等形式,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相互比较、相互促进。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或曝光。

(七)总结考核制度。每年11 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责任落实、基础保障、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范控制等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深入系统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四)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小组及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由接替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