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082/2020-628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会政办发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宁县人民政府日期:2020-03-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会宁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会宁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方案

为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县域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推进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6条措施)落地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6条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能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6号)要求,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分解到各单位,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省政府出台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措施的重要意义,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建设,全力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会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局,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县分局、县司法局、县政府金融办、西城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国网会宁县供电公司、人行会宁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健全成员单位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定点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方案,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管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要注重整合资源,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各配合单位要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务必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在3月1日前报送工作联络人、电话和具体的工作方案;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当月工作落实情况。所有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各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到位、执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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