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 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检查
索引号: | GS1891/2018-6249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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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安监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03-16 |
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3月14日,县安监局副局长张志诚带队深入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复工复产工作。
检查组深入会宁兴达石料厂等企业,重点对企业是否进行分台阶开采,是否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采矿证、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宣传培训是否落实,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按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及时缴纳工伤和商业保险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检查组强调,矿山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开展企业全员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