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联合公安局、工商质监局查封 一处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窝点
索引号: | GS1891/2018-6246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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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安监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03-19 |
3月14日,县安监局联合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对我县开发区两处非法经营工业气瓶窝点进行检查。经查,两业主未经工商、税务、质监、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许可,未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门市内部环境及外部环境进行安全评估,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两处窝点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检查组就相关法律法规及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对业主进行了现场说解。同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库房内存放的工业气体瓶进行暂扣,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检查程序对该行为进行图像证据采集,并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进行处置。
此次检查中,发现我县开发区有许多汽车修理厂,对乙炔、氧气、氩气等工业气体需求量大,致使存在非法经营工业气体的行为滋生。为满足市场需求,确保安全经营工业气体,今后,消防、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努力做好安全经营、安全使用工业气体宣传工作,对有意进入该行业的个体户提供优质服务、严把准入关,为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