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建筑企业复工开工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082/2020-623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会政办发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会宁县人民政府日期:2020-03-07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会宁县建筑企业复工开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0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会宁县建筑企业复工开工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建筑企业复工开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开工

对涉及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防控物资生产等项目,以及市政基础、民生保障、生态产业、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国家和省市县列重点工程等项目,指导其先行开复工。全县计划开复工建筑项目56个,其中:市政工程28个、房屋建筑工程28个(开发项目15个、公共建筑13个),所有工程在4月15日前全面开复工。

二、统筹兼顾强化防控措施

(一)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复工准备。开复工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会宁县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防控组织体系和领导机构、责任分工、门卫值守、人员管理、防控物资购置储备配发、食堂卫生、杀菌消毒、巡查检查、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措施,做到项目部、班组、个人逐级覆盖,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结合工程进度及施工阶段特点,可采取局部开工、机械施工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递增作业人员、递增施工量等措施。

(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强化网格管理。各建筑工地要优先使用本地务工人员,认真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员,工地管理人员需提前一周进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计划入场人员摸排至少两周内来往史、人员接触史,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对已返回人员,要做好信息排查登记和日常体温监测。建筑工地复工开工实行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网格化管理,由施工企业负责人任网格长,每日掌握建筑工地复工开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负责企业防疫工作落实、工地复工开工情况。

(三)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场地保障,确保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酒精、防护服、消杀设备、洗手池等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充足到位,配置符合防疫要求的单独隔离观察宿舍,作为人员临时隔离观察及突发情况的处置场所。在工地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岗,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全覆盖问询排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情况检查,并登记建档。工地封闭围挡必须严密牢固,严禁无关人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入工地。

(四)加强公共区域管控,做好人员管理。对施工区人员作业密集区域以及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室、垃圾存放点、厕所等生产生活区域采取定期清理、杀菌消毒等措施,对密闭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工地食堂要确保制度健全、食材安全、炊事人员健康,坚决杜绝疾病通过餐饮渠道集中扩散传播。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别设置口罩等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专用收集容器,集中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处理,同时要及时做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作。用餐采取分餐、错时用餐、配发盒饭等方式分散分批进行,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合理控制每间办公室、宿舍人数。

(五)落实应急工作机制,防止疫情扩散。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时,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白银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严密排查接触人员并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必要关爱帮助。对于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工地第一时间停工并封锁现场,配合开展疫情防治。

三、调整措施给予保障支持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适当加快拨付进度,增加安全文明费的拨付比例。

(二)人工单价和材料价格受疫情影响变化幅度较大时,合同中有约定调整方法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调整方法的,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签证按实调整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三)防控所需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酒精、防护服、消杀设备等采购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在措施费中单独列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个项目均需成立项目开工复工领导小组,政府投资项目由实施部门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企业投资项目由牵头部门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牵头、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各施工工地开复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开复工。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带头,严格对照本部门在疫情防控和项目开复工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履行监管职责,聚焦问题短板,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我县建筑企业施工工地有序安全开复工

(三)抓好监督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建筑企业施工工地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对申请开复工的企业给予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开复工工作平稳有序。各责任单位要对开复工施工工地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落实好防控措施。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建筑企业复工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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