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 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1899/2020-6063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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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县应急管理局 |
作者: | 日期: | 2020-03-25 |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会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日常管理工作,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现就我县2020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全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确保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总体稳定。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县减灾委等“四部两委”有关成员单位(重点考核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部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白银生态环境会宁分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气象局、县地震局等)。
三、考核方式
县安委办抽调相关人员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采取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半年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年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考核时间
半年考核初步定于6月中下旬,年终考核初步定于2021年1月中上旬,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内容
以附件1和2为主,根据国家、省市县阶段性工作安排,县安委办将及时调整考核细则并下发执行。
六、相关要求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从本年度开始,扎实认真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同时,要做好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坚决杜绝档案资料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