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汛期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1899/2021-6060 | 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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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 | 2020-09-02 |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强化农村闲置又启用的旧学校,村委会、磨面房、榨油坊、村社文化舞台、种养殖合作社圈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8月23日全省防汛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24日全县防汛救灾工作会议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
主汛期以来,我县共发生洪涝灾害6次,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清醒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九小场所”专项治理等工作,切实把隐患排查抓细、把问题整改抓实,把灾害防范抓具体、把应对防范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一是开展农村闲置又启用的旧学校,村委会、磨面房、榨油坊、村社文化舞台、种养殖合作社圈舍等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全县统筹、部门配合、乡镇主抓、村社落实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闲置又启用的旧学校,村委会、磨面房、榨油坊、村社文化舞台、种养殖合作社圈舍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核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新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建立台账,销号整改,自然资源、水务、住建、交通、教育、文广旅、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灾害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提出处置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对严重威胁人员安全的、又一时不能整治的,要明晰产权,靠实使用者的管理责任,一旦出现险情,严格落实提前转移、应急避险等各项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是加强旅游景点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各乡镇、县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旅游区及风景名胜区内雕塑、雕像,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对景区内大型户外设施进行加固并设置围栏,设立警示牌,防止游客靠近。对旅游景区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要严格管控旅游景区游客数量,恶劣天气下加强游客疏导和分流,必要时采取临时关闭等措施,严防踩踏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文广旅局)
三是加强水利及防洪排涝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库、塘坝、淤地坝,自然形成的小水沟等蓄水区域和“四临”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水务部门要加强水库、淤地坝、河道洪道、涉水在建工程等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城市防汛排涝设施运行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水务局、住建局)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及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各乡镇、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排水与污水处理、城镇燃气、市政设施等管网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对塔吊、桩机、挡土墙、渣土堆等进行深入排查,严防坍塌、倒塌、滑坡等事故发生。县住建、公安、商务、工信等部门要加强临时板房、农村危旧房屋、物流园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建筑、闲置厂房、库房、群租房、老旧住宅的安全治理。县执法、文广旅等部门要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体育、文化设施,大型户外广告牌、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安全性、牢固性进行风险评估,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执法局)
五是加强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各乡镇,县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及县乡道路、村社道路、隧道桥梁、路灯、路标路牌、护栏、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设施的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各类道口、易积水路段、行人过街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点进行重点排查洽理,保障安全通行。(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
六是持续做好防汛救灾宣传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力开展防汛救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减灾宣传、防灾演练、灾前准备、应急救援,营造全社会关注灾害、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加大防汛救灾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预警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跟踪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分析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强化针对性措施。气象、自然资源、水务、发改、应急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确保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
请各乡镇、各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上报县安委办,此项工作将纳入2020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