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GS1517/2018-6017部门:水务局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来源:水务局
作者:日期:2018-01-22

一、概述

2017年,会宁县水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立足“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把政务公开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及责任人,明确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搭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交流平台,召开并积极组织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局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夯实体制保障,制度执行到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实际,2017年,我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总站、抗旱防汛办公室配合,纳入对各股室和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定期报送工作动态,网上公开办事规程,完善了公开流程,对照制度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强载体建设,信息公开到位。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载体平台,提升局门户网站版块设置合理性,及时更新会宁水务局公开网站,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充分利用政务协同平台,在做好县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栏目外,根据要求,调整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信息日常维护力度,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上传工作年度报告等,增加各栏目信息量,全方位反映全县水利工作动态,展示水利工作成绩。四是严格依法行政,政务服务到位。建立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所有水利重大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均严格设置专家论证环节。规范行政执法流程,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行政执法培训3次,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在线审批,完善审批要素,做到了按时办结率、审批信息公开率和群众满意度三个“百分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能力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营造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并利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建设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机关有了充分的认识。同时将《条例》印发至各股室,要求股室加强学习,领悟《条例》精神,确保每一名水务干部都知晓《条例》有关内容和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五是聚焦热点问题,舆情引导到位。设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积极有效引导处置各类涉水网络评论,及时转发辟谣信息,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水舆情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在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局政务信息共计127条,同比上年增加5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主要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等信息1条;公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信息4条;公开《会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河长制”相关信息6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5条;公开河道采砂会宁县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信息1条;公开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人畜饮水安全项目相关信息4条;公开抗旱防汛、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水利建设管理等各类信息24条。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会宁子站,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以及其他业务事项的权责清单、办理流程等信息75条。在白银市惠农政策信息公开网公开涉农信息5条。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会宁子站公开投诉件答复1条,咨询事项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政府网站、白银市惠农政策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及局务信息公示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行政复议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水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县水务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县水务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