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攻克坚中之艰

索引号:GS1910/2020-5725部门:水务局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县水务局
作者:日期:2020-06-15

截至2020年4月1日,在水利部黄委会“清河行动”反馈白银市88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57个,剩余31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在未完成整改的31个问题中,会宁县占20个,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了全市乃至全省问题整改整体进度。针对全县“清河行动”问题整改存量大、整改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会宁县委、县政府及县乡两级河长高度重视,在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包抓组多次督促和指导下,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多措并举落实,全力赶超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题研究推进。会宁县高度重视“清河行动”剩余“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县级总河长和县级河长多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议,对剩余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县上下以更严的标准、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将“清河行动”问题整改和“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度结合,作为当前阶段的主要任务狠抓落实,高点定位、综合施治、合力攻坚,通过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机制健全。县河长办先后2次向剩余河湖“四乱”问题涉及乡镇下发由县级河长签字的督办函,督促相关乡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进度。

二、具体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方案。针对水利部黄委会反馈剩余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成立“清河行动”问题整改攻坚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河长办、县水务局等部门和涉及问题整改的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深入现场逐一调查研究,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以单项问题为单位,“对症下药”,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5月10日,县上启动约谈机制,由县级河长对问题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的6个乡镇河长进行约谈,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5月22日,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包抓组与5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具体问题进行了商谈,促进工作落实。

三、公示划界成果,开展防洪评价。为推动问题整改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理论支撑,督促第三方单位,加快河湖划界工作,于2020年5月27日对县域内祖厉河、苦水河、关川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河道划界成果对比核实,结合实际明确了河道管理范围内问题整改界限及落实措施。为进一步确保整改拆除工作的准确性,对一些建设规模大、拆除协调难的“四乱”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向白银市水务局上报了建设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市水务局审查后下发了审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有力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了问题整改。

四、部门联合执法,全力攻坚克难。5月27日至28日,由市水务局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县水务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就河湖联合执法、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和 “紧盯黄河治理 聚焦河湖健康”等三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召开现场河湖联合执法专题汇报座谈会,重点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分析原因,查找差距,研究整改措施。对水利部、省水利厅及黄委“清河行动”历次反馈的整改剩余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河道采砂重点问题逐个现场查看,现场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并采取一县一单的方式及时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签订整改责任书。

通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查检查,督促加快了问题整改工作进度。针对问题整改中的“坚中之艰”问题,对一些经过多次督促不能完成整改的“硬骨头”,6月初,在县级河长的统一调度和组织下,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草原局、县司法局公证处、县执法局、白银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电力公司会宁分公司等12部门抽调5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大型挖掘机5台、大型装载机 8台、吊机2台、大型翻斗车15台、执法车辆15辆,深入祖厉河干流柴家门镇段、郭城驿镇段会同柴家门镇人民政府、郭城驿镇人民政府对河道内违章建筑会宁县顺天建材有限公司砖瓦厂、会宁县成兴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加工厂分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拆除河道违章建筑2处,并对拆除场地进行了恢复平整,有力震慑了河道违建嚣张气焰。

五、推进专项行动,形成常态机制。一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县累计依法取缔非法砂场70家,立案调查处理6起,征缴罚款12万元。2020年4月27日召开全县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推进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检查,明确将拒不配合取缔的非法砂厂和已拆除取缔后死灰复燃砂厂作为扫黑除恶排摸对象,全面排摸和清理整治全县河道非法采砂突出问题。二是开展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6月9日至10日,县河长办集中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在建岸线利用项目,包括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目前已完成自查问题开展,建立了问题台账,并提出清理整治意见。三是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形成“县级河长+河长办+责任单位+乡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工作模式和提醒函工作机制,深入推行“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使河湖保护存在的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水务局、县检察院紧密配合,开展河湖整治联合行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常态化,截至目前,对2019年办理的13件河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5人次,回访群众10人次,受损现场查看13次。

通过分类施策、全力攻坚,截止6月6日,水利部黄委会“清河行动”反馈会宁县的3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得益于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包抓组和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的正确指导和督促督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点站位和高度重视,得益于市、县、乡、村各级河长的压力传导,得益于各级河长办的履职尽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全力协作和密切配合。通过问题整改,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制度健全,推动河湖管理形成新常态,真正实现了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为了搞好下一步工作,会宁县明确将继续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结合全省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开展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及全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由县河长办牵头,水务、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无缝衔接、紧密配合,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以造福人民,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按照务实、高效、管用的原则,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努力让全县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