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体系”》的通 知
索引号: | GS1909/2020-5714 | 部门: | 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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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法规 | 来源: |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 | 2020-09-24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体系”》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体系”
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以及《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制度》《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级管水公益化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体系”。
一、工程建设责任体系
(一)责任主体。县水务局、引洮局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级管网、高位水池及以上主体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二)责任内容。县水务局负责中南部片区17个乡镇、引洮局负责北部片区11个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工程、供水干管分干管、加压泵站、调蓄水池、各类阀井、村级管网的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自来水入户工程到户管道、入户阀门井的建设。
(三)建设标准。主体工程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达到“四个到社”目标要求,即:入村管网埋设到社、高位水池通水到社、系统验收到社、管线移交到社;入户工程按照《会宁县自来水入户工程技术指导手册》达到“四项要求”目标:管线到户、户井完成、水表安装好、水龙头安装好。
(四)服务体系。县水务局、引洮局作为业主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统筹衔接、协调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推进建设任务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村级管网完成建设通水后,县水务局、引洮局在向乡镇组织移交的同时,需提供管网平面示意图,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手册;乡镇在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中,县水务局、引洮局派出包乡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
(五)监督机制。农村饮水主体工程建设中,县水务局、引洮局派驻现场代表常驻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中,乡镇政府组织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广大群众开展全员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二、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一)责任主体。县水务局、引洮局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位水池及以上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村级管网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用水农户是自来水入户工程的管护责任主体。
(二)责任内容
1.县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下属南部、甘沟两个供水管理所的运行管理工作,引洮局负责监督管理下属新堡子、河坪两个供水管理所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对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维修养护、水源保护、日常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下属供水管理所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监督指导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与管理工作;指导供水管理所制定供水运行应急预案。
2.县水务局、引洮局下属的供水管理所负责本区域内加压泵站、调蓄水池、配水管网、各类阀井等供水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以及水费收缴等工作,向村组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证水质安全和正常供水;负责建立水质检测记录、水位变化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日常巡查制度等,同时搞好工程运行档案的管理工作;加强蓄水设施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在水源保护区做到勤检查、勤巡视,严格遵守蓄水池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确保水源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乡、村水管员定期巡查村级管网、集中供水房等供水设施,在发生管道破裂等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房屋、道路等水毁损失以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向供水管理单位报告,及时衔接保险机构进行理赔;督促村级水管员、用水户按期缴纳水费,并做好供水设施环境卫生保护,保证本乡镇供水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协助做好饮水安全工程受益村组的各项协调工作及群众纠纷处理。
4.用水农户负责做好户井、水表、水龙头的日常维护,特别是入户设施的冬季防冻、夏季防汛工作,积极主动缴纳水费;遇到入户设施损坏,及时关停闸阀自行维修。
(三)组织机构。组建成立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站,作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县级专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统筹负责工作开展;乡镇成立乡级水管站,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护抢险工作;村级聘用村级水管员,具体负责村级管网的运行管理。
(四)技术服务。县水务局、引洮局下属供水管理所包乡技术人员负责向乡镇、村水管员指导选择符合相应标准的管材、管件、阀门等设备,对村级管网排气、减压阀等设备的调试、更换进行指导培训;根据乡镇需要,分片区、分乡镇组织举办乡、村两级水管员培训会,提高运行管理技能。
(五)水费收缴。根据管理权限,供水管理所依法对用户水费进行收缴,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要落实用水缴费制度,提高群众商品意识,及时督促用户缴纳水费,水管单位要将水费收缴总表安装到社内,以整社使用水量情况进行收缴,村级水管员要落实用户水费收缴,对无费偷水、乱接乱串、造成水资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同时,水管单位要及时采取停水措施,限期整改,体现公平正义。
(六)监督管理。县级专管机构对县水务局、引洮局下属的供水管理所以及各乡镇水管站工作开展进行监督;乡镇水管站督促、监督村级水管员开展运行管理工作,按照标准确定村级水管员,并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和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监督做好15%水费收入用于村级运行管理经费和5%水费收入用于村集体收入经费的使用,定期公开公示管理使用情况。
三、维护抢修责任体系
(一)责任主体。县水务局、引洮局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位水池、加压泵站及供配水管网(不含入户管网)工程维护抢修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村级管网日常维护的责任主体;用水农户是自来水入户工程的日常维修管护责任主体。
(二)责任内容
1.县水务局、引洮局指导下属供水管理所分片区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
2.县水务局、引洮局下属的供水管理所负责本区域应急抢险队伍的培训,加大供水干管、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工程运行隐患,遇到突发供水事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将损失降到最低。
3.乡(镇)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乡(镇)范围内村级管网维护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等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遇到村级管网供水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抢险机制并上报供水管理所,协助供水管理所及时维修;督促村级水管员开展日常维护工作。
4.村级水管员要熟知管线布局及阀井位置,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管网开展定期巡察、检修工作,遇到管道破裂等突发情况,要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在采取停水等应急措施后,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水管站或供水管理所。
(三)抢修维护。供水管理所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修指挥机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抢修物资,高效开展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抢修工作,遇到供水管道破裂、阀门漏水等突发情况后,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对高位水池、泵房、供水管网工程进行抢修,确需停止供水时,供水管理所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告知用水户;在遇到配水管道(不含入户管网)破裂、阀门漏水等突发情况后,村级水管员要及时关闭上一级控制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乡(镇)水管站或供水管理所,由供水管理所在最短时间内派出应急抢修队伍进行抢修;农户要熟悉分水井内阀门管控情况,入户管道出现破裂、阀门漏水等突发情况,农户要及时关闭入户分水井内的控制阀并联系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四)日常维护。要按照三级管理模式责任到人,落实养护机制,根据各个机构人员的分工落实支管网格化管理,形成巡线检查、隐患排查、信息反馈、及时维护的工作机制,水管单位和乡镇落实每年两次的春检春修和秋检秋修工作,村级水管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用水现状,发现农户用水存在的问题,指导农户规范用水、依法用水。
(五)宣传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保护、增强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意识,落实季节防护宣传服务,水管单位要跟进宣传用水知识的进村进社进户,乡镇要组织村社群众落实管护措施,全面提升供水管理所及参与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附件:1.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体系花名册;
2.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级管理责任体系花名册;
3.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抢修责任体系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