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四房吴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3371/2019-5708 | 部门: | 四房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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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镇财政所 |
作者: | 日期: | 2019-09-29 |
一、部门概况
1、基本职能
四房吴镇人民政府是四房吴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镇级政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构成
四房吴镇人民政府内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司法所等8个部门。现共有1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四房吴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核定24人,事业编制48人,年底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在职24人,行政退休3人,事业在职48人,事业退休8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遗补人员3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总计1729.72万元,比2017年决算总收入1071.76万元增加657.96万元,增加幅度61.39%;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602.00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127.72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287.33%。
2018年度,我单位决算总支出1671.85万元比2017年总支出1058.6万元,增加613.24万元,增加幅度57.93%;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683.04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长988.81元,完成预算支出的244.76%。收入和支出同时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惠农补助金额的增加。
2018年度,我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138.90万元,较上年增加57.87万元。
(二)收支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决算收入172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4.64万元,占66.75%;其他收入575.08万元,占33.25%。
2018年度,我单位决算支出1671.8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76.74万元,占70.39%;项目支出495.11万元,占29.6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2.16万元,占71.31%;文化体育与传媒9.49万元,占0.57%;社会保障与就业38.52万元,占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28万元,占0.44%;城乡社区支出75.71万元, 占4.53 %;农林水事务支出285.07万元,占17.0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2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41.72万元,占2.49%;其他支出20.18万元,占1.21%。
四、“三公”经费
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41万元,减少了0.66万元,下降27.39%。“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1.75万元。2018年度决算支出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0.94万元,下降38.2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检查、调研等支出;共接待160批次,952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支出经费230.16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支出105.48万元增加124.68万元,增加1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原因上级部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于2017年3月份将本部门1辆一般公务用车收回。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66万元,支出95.89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