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吴镇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 督导组反馈问题意见整改方案
索引号: | GS5191/2019-5671 | 部门: | 四房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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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综治办 |
作者: | 日期: | 2019-09-30 |
结合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县扫黑组发[2019]5号)及《会宁县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扫黑组发[2019]6号)相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四房吴镇实际,共梳理出3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为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批示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两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整改,并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中央督导组督查甘肃省两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意见,结合全县梳理的6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主动认领,全面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边扫边改、边建边改、强力促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对专项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斗争精神不强,责任压力传导没有真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镇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化斗争部署,科学统筹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二是靠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签订《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关系网”“保护伞”排查工作责任书》等形式,切实把责任分解靠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每一名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确保从根子上做好预防。三是注重部署安排。及时召开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1次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问卷调查,掌握辖区内扫黑除恶态势,定期研讨辖区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安排好下阶段工作。四是强化跟踪问责。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加强工作督导,对发现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开展不实、对整改工作敷衍应付的部门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马天择、徐守城、王亚军
整改单位:镇纪委、党政办公室
整改时限:9月2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2.对专项斗争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当地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民风淳朴,不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无黑可扫无恶可除。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深化各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坚决扭转部分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仅仅局限于抓黑社会团伙、辖区无黑可扫、无恶可除的肤浅认识,坚决克服基层扫黑除恶工作遇冷现象。二是紧紧围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建设平安四方为目标,加强镇属部门单位协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辖区刑事、治安案件,社区矫正、涉毒涉邪等重点群体对象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线索排查与整改,确保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
责任领导:马天择、韩致昌、李宜航、范文斌
整改单位:党政办公室、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整改时限:9月2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3.查摆问题“踢皮球、打太极”,谈成绩头头是道,谈问题点到为止,找问题眼睛向下,一级推一级。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转变作风,引导各村、镇属各单位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入查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扎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对近年来查处的信访及公职人员违规渎职线索案件进行回头梳理,挖掘其中隐藏的涉黑涉恶问题。并以辖区内公职人员为对象,展开“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有效净化党员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马天择、王亚军、李宜航
整改单位:镇纪委、党政办公室、派出所
整改时限:9月2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二)在组织建设方面
4.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不到位、不彻底,对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把关不严;个别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能力不高,难以胜任基层工作,且后备干部培养储备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对确定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顿提升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包抓和挂账销号制度,切实加强整改整顿提升;对照县级开展村“两委”任职资格联审反馈结果,对违反政策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全部清理,择优派齐,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围绕扫黑除恶、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村工作重点,对农村党员干部全覆盖培训,并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农村党员冬训工作等途径,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农村党员队伍素质。三是结合在外优秀人才“归根工程”,对现有村级后备力量进行调整充实,加快素质提升培养,以解决当前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村干部“青黄不接”等问题。
责任领导:韩致昌、程碧云
整改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办
整改时限:9月2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5.存在个别农村党员信教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农村党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实际,结合农村党员从事的具体工作、生产和生活,创新信仰教育方式和内容,有的放矢开展形式多样、内涵明确的组织生活,达到改造党员思想世界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以各村农村文化舞台、农家书屋为载体,开展活泼生动、寓意鲜明的传统文化活动,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三是组织签订《农村党员不信教承诺书》,开展农村党员信教问题排查行动,对发现党员信教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韩致昌、程碧云
整改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办
整改时限:9月2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三)在组织领导方面
6.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较少,震慑及全面发动作用有限。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向镇村干部传达中央及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进一步坚定坚强“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多部门协同配合,以辖区各行政村、学校及街道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深刻认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营造全民合力、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马天择、韩致昌、李宜航、范文斌
整改单位:党政办公室、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整改时限:9月2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统筹力度。全镇成立镇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马天择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守城,镇党委副书记韩致昌任副组长,党镇班子成员、部分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韩致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于10月25日前报送整改工作资料。
(二)强化落实责任,提高整改效能。结合中央第19督导组两次对接会的反馈意见及全县细化问题情况中我镇认领的具体问题,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对照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各责任单位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整改责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达不到整改目标绝不放手,确保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过程、整改效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找准症结,剖析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要坚持督导检查与严肃问责同步进行,对问题整改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或在整改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