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产业补助政策清单
索引号: | GS4102/2018-5593 | 部门: | 韩家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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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8-07-24 |
1.基础母牛补助标准。贫困户利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展养牛,户均基础母牛达到5头以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饲养基础母牛达到5头以上,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2.基础母羊补助标准。贫困户利用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展养羊,户均基础母羊达到20只以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饲养基础母羊达到20只以上,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3.苹果补助标准。在确定的集中种植片区内,贫困户户均种植苹果5亩以上,经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户均种植苹果5亩以上,由林业局负责免费提供种苗。
4.核桃补助标准。在确定的集中种植片区内,贫困户户均种植核桃5亩以上,经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户均种植核桃5亩以上,由林业局负责免费提供种苗。
5.日光温室补助标准。贫困户建成1座日光温室,协调国开行精准扶贫产业贷款10万元,由乡镇协调新型经营主体统一贷款、统一建设,建成后分配到各贫困户,由该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正常生产后,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发展日光温室,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6.塑料大棚补助标准。贫困户发展塑料大棚,每户2座、1亩,每村集中连片100座、50亩以上,正常生产后,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发展塑料大棚,每户2座、1亩,每村集中连片100座、50亩以上,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7.高原夏菜补助标准。贫困户在高原夏菜集中连片区域内,户均种植5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亩每年补助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在高原夏菜集中连片区域内,户均种植3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其它高原夏菜种植农户,由县扶贫办、农牧局负责筹措资金,乡镇负责建设育苗棚,联系合作社向农户免费提供种苗。
8.小杂粮补助标准。贫困户在小杂粮集中连片区域内,户均种植5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亩每年补助1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在小杂粮集中连片区域内,户均种植5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9.中药材补助标准。贫困户在中药材集中连片区域内,户均5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种植5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10.瓜类补助标准。贫困户在瓜类集中连片区域内,户均1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连续补助4年。非贫困户种植1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每户协调投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产业贷款,期限3年。
(注):对符合以上补助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即可享受补助政策,从2017年开始补助,到2020年结束,连续补助4年;如当年达不到补助标准,待以后达到补助标准时再给予补助,且贫困户4年内累计补助达到1万元。对于种植或养殖村内插花型发展其他产业,符合条件的,也享受补助政策;对于从事多个产业的农户,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一项产业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