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医改工作经验
索引号: | GS3926/2018-5531 | 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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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医疗卫生 | 来源: | 县卫计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10-25 |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近年来,会宁县坚持“注重建机制,立足惠民生”的基本思路,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协同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先后实行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住院按疾病分组付费、按疾病分组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等多种形式付费改革,经多年创新实践,结算方式已实现由单一向复合、粗放向精细,普通向规范的转变。
一、基本做法
2016年,国家卫计委确定会宁县为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县。经过半年的前期准备、11个月试运行和1年的正式运行,医院各项运营指标趋于优化,考核评价指标更加全面,医务人员自我控费意识明显增强。
(一)夯实前期基础,促进改革进程高效化。前期对试点医院近三年住院病案首页、住院费用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提取,以主要诊断、主要手术或操作、并发症相似的疾病合并分组,最终确定412组病组。完成分组后,组织临床专家对各病组制定本土化临床路径及费用预算标准,根据疾病诊治的难易程度和实际诊疗水平进行权重调整,得出各病组付费标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构架信息平台,促进信息管理集约化。启动DRGs付费信息系统改革,安装了北京临床5版分组器,完成了HIS(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系统与DRGs付费分组器的对接,DRGs付费信息系统集DRGs分组、结算、统计功能为一体,实现了医院支付方式改革、病案质量和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
(三)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医院管理精细化。建立了基于DRGs付费1+12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从医院、科室、主管医师三级层面对DRGs付费运行综合监测指标按月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和整改,其中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80余项,医院管理更加精细。
(四)强化督查考核,促进诊疗行为规范化。人社、卫计等部门每季度对医院改革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从费用控制、分解住院、升级诊断、医疗服务不足和病历书写等方面进行监管,考核结果与医保资金拨付和人员绩效相挂钩,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更加规范。
二、运行成效
经过一年运行,改革成效初显,呈现出医保、医院、患者三赢的良好局面。
一是参合农民得实惠。较上年同期相比,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3%,自费药品占比降低0.7%。二是医保基金得安全。较上年同期相比,次均住院费用降低3.01%,住院转诊率降低了0.23%。三是医院管理得规范。医院各项管理指标在合理的基础上趋于优化,“四合理”考评得以严格执行,切实规范了诊疗行为。病案首页填报完整率均大于95%,临床路径人次覆盖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4.91%,平均住院日较改革前降低0.19天、药占比降低4.29%、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2.97%,患者满意度大于90%。四是医院业务得发展。住院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11.83%、手术台次增长11.58%, 三四级手术占比增长1.66%,疑难危重病例占比增长0.12%,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31项。五是医务人员收入得提高。推行基于DRGs付费改革的工分化绩效考核管理。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诊疗复杂程度和资源消耗程度三方面进行成本核算,测算绩效工分标准。工分化绩效实施以来以来,人均绩效工资增长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