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简介
部门:政府金融办 | 栏目:主要职责 | 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22-06-30 15:16:19 | 阅读: 9258
一、主要职责
会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金融办)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县金融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3.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等非法金融活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4.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5.负责与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及驻会金融机构、保险业机构、担保机构的联系协调。协调县内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有关方面支持县内金融机构发展。协助和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管。
6.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7.负责全县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8.承担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决定事项。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发展、改革、防风险方面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县人行做好金融风险的预测预警。
二、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工作、党建和纪检工作。管理机关政务工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文秘、安全、保密、信访、会议、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2.金融股。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对全县金融机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负责政银企对接、推荐协调企业上市工作。
3.监管股。负责金融运行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全县金融形势及运行情况。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监督检查、违规处理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业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配合金融机构对信用乡镇、村建设进行评定与复评。
负责人:任双勤
联系电话:3221717
地址:会宁县会师镇延安街1号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