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家所镇商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书

索引号:GS3319/2019-5228部门:翟家所镇
栏目:环境保护来源:会宁县政府
作者:日期:2019-06-20

为切实加强我镇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关心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人人参与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共建“美丽、干净、整洁、文明”的美好家园。根据《会宁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整洁: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美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文明: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镇政府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镇政府将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镇政府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