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文体影视局举办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索引号: | GS1923/2017-5134 | 部门: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栏目: | 文化信息 | 来源: | 文体影视局 |
作者: | 日期: | 2017-12-22 |
2017年9月27日-28日,会宁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暨“三区人才”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班在会师楼大酒店6楼会议室举办。全县28个乡镇文化中心主任、部分农家书屋管理员、文体影视局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共计15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以会代训,文体影视局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做了开班动员说明。会议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并培训了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工作常识。
繁荣群众公共文化活动须有一支“一专多能”的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目前全县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还有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存在人员不专、业务不精、重视不够等问题,加大基层队伍建设迫在眉睫,任重道远。为此,县文体影视局决定举办这次培训班,旨在加大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日常指导帮助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他们搞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进程,加快建设“旅游文化城市”。
此次培训对加强我县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干部素质,加快推进基层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培训,基层文化骨干获得了全新的工作经验,提升了自身文化修养,增强了工作能力,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和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