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翟家所镇2019年禁种铲毒 工作方案
索引号: | GS5189/2019-5014 | 部门: | 翟家所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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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会宁县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9-04-09 |
为了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巩固禁种铲毒的成果,控制和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出现回潮和反弹,2019年,我们要继续坚定“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教育和禁种铲毒工作,及时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值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为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全面落实禁种铲毒责任措施,有效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活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意见》(甘禁毒办发〔2019〕21号)及《禁毒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和落实地方政府禁种法律责任的监督机制,切实落实禁种铲毒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禁毒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有效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技术,全力提升对毒品原植物的发现、控制能力和禁种铲毒工作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控制和减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面积和数量,确保实现“零种植”、“零产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禁毒委《2019年全省禁毒工作要点》以及《2018年禁种铲毒“天目-18”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镇禁种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务必达到100%。国家禁毒办实施卫星遥感监测也是近年来新采取的检测措施。由于禁种铲毒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国家禁毒办已将卫星遥感监测作为考核和监督各地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有效措施,今年会宁县、靖远县以及会宁县、靖远县交界山区被列为2019年国家重点监测和航测区域。我镇务必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组织领导和禁种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发现铲除能力和打击能力,继续保持“零种植”、“零产量”。
三、重点地区
根据调查摸排情况,结合往年铲毒行动好的做法,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村、社,深入发动群众,组织专门队伍、禁毒志愿者,重点对(1)边远结合部(2)偏远山区、果园;(3)沿山地区、田间地头、居民院落;(4)果园、菜园、蔬菜大棚;(5)花园、苗圃等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地点或部位,进行实地踏查,做到不漏一块地、不留一根苗。凡发现毒品原植物的,要及时铲除,并拍照、摄像,保留少量样本。对大量植毒的不法分子,利用毒品原植物从事毒品加工活动的不法分子和干扰、阻挠铲毒行动的人员,要作为查处的重点,严肃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站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高度,把禁种铲毒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单位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按照省委18号文件要求落实所需经费,解决实际困难,层层靠实责任,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采取得力措施和有效办法开展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实效。
(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成果。坚持早安排、早部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种铲毒的积极性,提高群众抵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自觉性。
(三)发挥专业队伍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各村要发挥好禁种铲毒专业队伍的作用,多渠道组织工作力量,在重点区域设立检查站,盘查可疑人员,巡查可疑地块,做好管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涉种嫌疑人员和在种植区居住或流动人员的管理。派出所要全力抓好人口管理。管住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对历年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人员,要逐户、逐人登记在册,落实监控措施;对重点村社常住人口或经常进出林区、山区的流动人口进行清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抓住时机组织好铲毒行动。各村要把巡山踏查作为禁种铲毒的有效手段,常态化的一项工作,在罂粟下种、开花、收割等关键季节,适时组织发动镇村干部、专业队伍、护林员、村社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废弃宅地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开展拉网式铲毒行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遍与重点、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办法,切实形成卫星遥感、飞机航测、地面踏查“天、空、地”一体化铲毒工作体系,确保“零产量”。
(六)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犯罪分子。派出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情报和证据意识,继续发展和建立一批禁种铲毒工作信息员和秘密力量。对发现和举报的种植地块在铲除的同时,要积极主动查找种植人员,对发现和举报的案件线索要深挖细查,对缴获的鸦片案件要上追种源,下查种植、收购、加工、流向,一追到底,对于影响广、危害大的非法种植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挂牌督办,涉及跨县乡区域的非法种植案件,要及时上报市禁毒办。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要坚决打击,毫不手软,努力提高禁毒执法的实际效果。
五、时间和步骤
分五个阶段(3月15日至9月底)
第一阶段,3月15日-3月31日为准备阶段。各村各单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区域,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责任,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并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负责人。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20日为宣传阶段。各村、各单位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宣传活动,发布政府通告,设立举报电话,公布奖励办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并适时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因非法种植受到打击处理的案件及人员,以期警示之目的,各村都要下发和张贴《会宁县禁毒办关于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通知》。
第三阶段,4月21日—7月30日为集中踏查阶段。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一切力量,开展联合铲毒行动。按照“三清”(清山、清沟、清河套)和“四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以及“五个不放过”(即不放过一村一社、不放过一山一沟、不放过一坡一地、不放过一家一院、不放过一株一苗)的原则,采取拉网式踏查。真正做到山山有人管,沟沟有人护,片片有人抓,最大限度的扩大踏查范围。同时,全力配合国家和省禁毒办毒品原植物遥感监测研究中心实地核查和无人机航测,将毒品原植物在幼苗或割浆前彻底铲除。对发现的种毒行为,要立案侦查,并积极缉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发现种植的地块和核实的靶点,要搜集相关证据,详细登记面积、数量、经纬度,做好现场实录,并如实记载和上报亩数、株数、现状。
第四阶段,8月1日—8月30日为收缴查处阶段。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情报线索,集中警力破获种植案件,抓获种植人员,收缴毒品和籽种,摧毁毒品种植、加工、销售链条。
第五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全面总结禁种铲毒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将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镇禁毒办,上报的铲毒株数和破获的涉种案件及抓获的嫌疑人数必须与禁毒信息系统和当地派出所统计报表数据相一致。发现铲除数超过1千株或在国家禁毒办毒品原植物遥感监测研究中心通报我镇发现种植的亩数和估产株数后,才上报情况和数据的村,要向镇禁毒办做出书面检查,并按照《白银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相应的行动指挥人员,具体负责本村禁种铲毒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把禁种铲毒工作纳入本村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强力推进禁种铲毒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村、各单位之间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区域间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向镇政府报告组织开展铲毒行动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争取政策、经费、人力等方面的支持,确保铲毒行动顺利开展。要组建好禁种铲毒专业队伍,在重点区域设立检查站,盘查可疑人员,巡查可疑地块,做好管控工作,形成长期机制。
(四)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实行“属地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镇禁毒办将定期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并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铲毒行动落到实处。
(五)做好数据统计。行动期间,有关工作情况和战果要及时报送镇禁毒办。行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总结,对本村主动发现铲毒数、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测发现铲毒数以及破获非法种植案件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连同总结报告一并于9月30日前上报镇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