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1922/2019-5002 | 部门: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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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文旅局 |
作者: | 日期: | 2019-09-28 |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宁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宁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办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相关节会、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三)负责全县重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四)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全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工作。
(五)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示范性文艺作品,推动全县文艺发展。
(六)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建设,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承担全县文物调查、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开展文物维修、抢救、征收、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全民健身计划落实,推动全县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体育训练、体育竞赛。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体育学校建设,配合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十四)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确保全县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十五)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
(十六)负责文化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承办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防治噪声、震动等污染。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宁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挂县文物局牌子,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局属事业单位5个,除秦剧团(财政差额拨款)外,县体育运动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体广播和旅游局设9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纪检、人事、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文稿起草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机关和预算单位财务、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公共文化股。承担公共文化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艺事业的建设。组织全县性文艺演出等重大活动。指导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和乡镇、村(社区)文化中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四)文物股。负责全县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普查、维修、抢救、征收、利用等工作。实施全县重点及基础文物保护工程。指导县博物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五)体育股。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监督管理。指导县体育运动中心开展好工作。
(六)广播电视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旅游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承担全县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旅游活动。
指导景区旅游饭店等级评定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
(八)产业发展股。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九)行政审批股。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06.57万元,支出总计4685.1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312.09万元、增长85.81%,支出增加1054.81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年内调资和其他收入。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00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5.03万元,占58.02%;其他收入2101.54万元,占41.98%。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68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2.35万元,占41.89%;项目支出2722.80万元,占58.1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709.16万元,较上年增加9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2018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2018年第二批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未竣工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0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55万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无线覆盖)、第二批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1.46万元,增长131.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5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无线覆盖)156.8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8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115万元,三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60万元,2018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0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0万元,体彩公益金93万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0万元,会宁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项目160万元,2018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98万元,2018年第二批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9万元,2018年第一批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基金100万元,国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创建专项经费311.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5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6.51万元,减少26.9%。主要原因是年内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2018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2018年第二批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未竣工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26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无线覆盖)、体彩公益金、2017年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等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61.02万元,占7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8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5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无线覆盖)156.8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送戏下乡)8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115万元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33万元,占6.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费;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安排2018年第一批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基金1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1.25万元,占4.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安排2018年第二批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9万元等项目;住房保障支出83.16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其他支出98.06万元,占3.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1万元,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项目年内未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2.21万元,较上年增加155.9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补发科学年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有:基本工资470.99万元、津贴补贴367.72万元、奖金32.68万元、住房公积金83.16万元、退休费179.33万元、生活补助21.12万元、奖励金117.21万元等。公用经费358.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活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有:办公费26.78万元、印刷费23.34万元、手续费0.52万元、水费1.90万元、电费5.93万元、邮电费4.05万元、取暖费6.51万元、物业管理费0.74万元、差旅费17.66万元、维修费10.86万元、租赁费7.24万元、会议费49.21万元、培训费9.13万元、劳务费113.66万元、工会费14.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29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红色旅游节等文化活动、电视台新闻采访、精准扶贫下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巡查,送文化下乡,电视台记者新闻采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电视台新闻采访、精准扶贫下乡。
公务接待费2.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广电局、市文广局到我单位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全省贫困地区电视普及信号入户稳定收看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接待天津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赴会宁开展演出的演员,接待2018年春晚外请演员,接待省文物局检查郭蛤蟆城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及博物馆年终绩效考核,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举办红色旅游节等文化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4万元,印刷费62.3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35万元,公务接待会2.61万元,工会费14.12万元,其他交通费26.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7.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81.42万元,增加68.9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支出在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3辆(县博物馆公务用车1辆待报废停用,1辆公务用车调拨会师旧址管委会,县体育运动中心公务用车1辆),技术用车2辆(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访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6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天津和平漂流图书1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送戏下乡84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会宁县皮影馆建设项目115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156.84万元,红色旅游节音乐烟火23.39万元,两山台站道路维修工程10.71万元及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71%。组织对2018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会宁县皮影馆建设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万元。详见绩效评价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
2019年9月28日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6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19〕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资金的预算安排、使用管理及项目效果进行了整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下达预算情况
2018年共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一般项目)115万元,用于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完善会宁地方文化基础设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品位,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宋玉霞 县文旅局(县文体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雷永珍 县文化馆馆长
成 员:和振国、朱宁、沈娟
(二)组织实施
3月20日,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评估要求,确定任务分工,安排开展工作。通过实地查看项目,审查项目管理资料文件,审核相关数据,对所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对项目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3月21日,工作组根据查看、审查、审核情况,进一步分析材料文件,汇总和评定项目绩效,形成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
在我局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达到了预期目标。
1.项目预算科学合理。年初我局认真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结合县级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预算,切实做到了收支平衡。
2.项目实施规范高效。各专项资金在完成年初预算后,我局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使用途径,对项目进行分步实施,合理安排资金拨付。年底时,我局和财政部门及时进行年终结算,尽量做到当年的项目当年实施。
3.项目实效得到发挥。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的建成填补了会宁尚无类似艺术馆的空白,为会宁皮影传承保护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对继承和保留会宁皮影这一古老的民间文化艺术具有十分重要历史的意义,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民俗文化和欣赏传统艺术的舞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切实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我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经绩效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我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实际到位资金11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09.18万元,主要用于皮影艺术馆演艺厅建设(演艺舞台及阶梯看台、音响,消防工程及天棚防火吊顶,塑胶地面,皮影展板及布展);皮影艺术馆展厅建设(消防工程,钢结构安全玻璃天幕及安全门工程,塑胶地面、游客休闲体验区工程,皮影展板及布展工程)。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通过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无明显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建成皮影艺术馆演艺厅213.68㎡(建设内容包括看台、音响、天棚、消防工程、吊顶及木地板等)、皮影展厅534.6㎡(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安全玻璃天幕、安全门、消防工程、塑胶地面、四周皮影展板的设计及布展工程)。
(2)项目完成质量。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按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已用款项符合规定。
(3)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各项目实施计划,2018年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2018年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专项实际到位资金115万元,实际支出109.18万元,质保金5.7万元,节约资金1158.84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会宁皮影是会宁民间工艺美术、民间音乐、民间文学的精粹。由于长期缺乏专业的研究工作者,严重制约着会宁皮影的整理、保护、研究工作,同时受到资金的制约,一些皮影保护措施无法落实,导致许多珍贵的皮影在民间流失严重。该项目的实施使皮影文化得到了保护与传承,发挥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会宁皮影文化艺术馆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皮影文化、欣赏皮影艺术的场所,特别是皮影戏的常态化演出,极大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社会效益显著。同时,会宁皮影是通过“神戏”和“人戏”中的娱神和娱人活动,以皮影为载体,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社会形态,结合不同剧目的表演,达到了教化群众、和睦邻里、忠孝持家的特殊社会效果,是农村传统伦理道德的活教材,也是农村群众精神世界的外在体现。可见,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实施后,通过硬件设备的提升,软件性能升级,不断丰富老百姓文化生活,推动了全县文艺精品的创作和生产,带动了民间文艺的发展,促进了全县群众文化产品的消费。这些项目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具有可持续性和长期性特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的建设,满足了城乡群众文化艺术的需求,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经调查,我县广大群众对项目情况很满意,认为这些已实施项目成果丰硕。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成效的管理,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年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我局每年都组织工作人员对财务进行内部检查,针对本次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将督促相关单位与内部检查反馈问题一并整改。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为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拟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公开,进一步促进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强化项目监管,推行“阳光财务”。
六、绩效自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总结成功经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主管部门重视,资金拨付及时到位。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1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均在年内拨款到位,到位及时率达到100%,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项目管理较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高。项目管理依法进行,单位会计核算规范、账证齐全、账证相符,能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挪用、浪费、抵扣等违规操作现象,从而较好地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
会宁县皮影文化艺术馆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我县人口规模大、乡镇村组多、居住分散,目前皮影文化艺术馆因资金限制服务项目有限,还不能满足偏远地区群众的文化需求。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