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部门联合检查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日常巡查制度》的 通知
索引号: | GS1929/2020-4978 | 部门: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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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文旅局 |
作者: | 日期: | 2020-12-25 |
各相关单位、文旅企业:
现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部门联合检查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日常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部门联合检查制度
一、联合检查部门及人员组成
以文旅、公安、市场监督、消防大队等执法部门为主,各部门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
二、联合检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联合部门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部门间要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双随机抽查,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联合督查、指导,提高监管效果。
三、联合检查的组织安排和工作纪律
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发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抽取比例,通过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匹配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配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效率。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据共享、资料互通工作,确保抽查检查顺利进行。联合抽查结東后,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査、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公示。
联查人员应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和联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凡履职不力、行政不作为、为违法经营充当保护伞或在联查时透露信息、干扰检查行动的,坚决依照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日常巡查制度
一、为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下简称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日常检查,落实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日常检查责任,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日常检查制度。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要加强对辖区内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检查,并要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三、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每个月对城区内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2次,对乡镇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每个月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要建立现场检查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每次检查结束后均需在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被检查者要在记录签字。
五、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持有并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
(二)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许可证是否涉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三)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四)检查网吧出入口、收银台等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曲库中是否有违禁歌曲,禁入标志上是否标明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方式;
(五)检查网吧是否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其登记内容是否留存60日备查且无删改记录;
(六)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七)核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变更网络地址或者存在其他网络地址,如有变更是否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八)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场所内计算机及服务器,核查其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九)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是否通过局域网方式接入互联网;
(十)检查网吧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
(十一)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制止、报告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十二)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六、在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检查中,发现正在发生的涉嫌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责令停止,并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调查取证:
(一)调查询问现场负责人、证人等相关人员;
(二)依法进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或者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依法采取其它调查取证措施;
(四)填制相关执法文书。
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结合文化市场日常检查情况,逐步建立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信用档案,实行分级警示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予以警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
(一)1年内有1次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般程序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1年内有2次以上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或者按照简易程序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存在其他应该警示的行为的。
八、在日常检查中发生当事人暴力抗法或者煽动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等紧急情况的,执法人员应当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报告,必要时通报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会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