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社保费征收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GS2789/2020-4966 | 部门: | 太平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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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回应关切 | 来源: | 太平店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12-23 |
城乡居民征收业务
(一)2020年12月31日24时前,城乡居民社保费所有缴费渠道正常运行,受理居民两险申报缴费。各市州要及时完成12月30日及以前税银各渠道征收费款的汇总入库,及时完成社保费代征系统12月31日及以前已申报费款的缴款入库,同时联系人行国库及时划款并返回入库流水。
(二)2021年1月1日中午12时至晚上24时,金三社保费征管系统(标准版)停机升级。在此期间,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业务暂停办理。
(三)2021年1月3日中午12:00至1月6日上午8:30,代征银行、代征客户端、电子税务局、银联、微信、支付宝等全部征收渠道停机对账。在此期间,居民两险征收业务暂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