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GS3311/2020-4919 | 部门: | 太平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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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安全生产 | 来源: | 太平店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12-28 |
各村(居)民委员会:
检查范围
重点是违建、老旧危房、疑似危房;农村闲置又启用的旧学校,村委会、磨面房、榨油坊、村社文化舞台、种养殖合作社圈舍等房屋建筑;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群众场所,娱乐场所、学校、医院、车站、市场、文物建筑、旅游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检查内容
检查各类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改造、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人员聚集活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排查过程中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非法违法建筑物一律予以关停,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成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措施予以加固或改进,不能保证安全的不能进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