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4094/2019-4906 | 部门: | 太平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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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太平店镇 |
作者: | 日期: | 2019-05-02 |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在上级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地质灾害工作。发生重大灾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灾情向上级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应急救灾的重大事项。
灾情收集组:由防汛办公室人员、村干部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灾情破坏情况。
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由民政、财政所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金融、救灾物资等的安全保卫。
医疗防疫组:以镇卫生院为主,负责医疗防疫队伍的组织安排,部署、组建医疗点;组织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等,指导和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
二、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开展工作。
3、紧急处理
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灾情破坏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村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分区分片逐一落实。
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发生后,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