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太平店镇市政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所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88/2019-4828 | 部门: | 太平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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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太平店镇 |
作者: | 日期: | 2018-03-20 |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和全域无垃圾、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和市政管理等工作,根据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部分乡镇成立市政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所的通知》(会机编发〔2018〕6号),经3月11号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太平店镇市政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所,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所 长:王军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所长:张青海 兴平社区专职委员
成 员:李瑞卿 镇环卫工作人员
胡正军 兴平社区专职委员
牛万山 兴平社区东川组组长
李晓兰 镇环卫工
李新栋 镇环卫工
杨玉巧 镇环卫工
太平店镇市政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所的职责任务是: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市政、环卫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镇村组市政、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3.负责镇区街道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清运。4.负责镇区街道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5.负责镇村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督查检查村组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整治情况。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全域无垃圾专项活动。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太平店镇委员会 太平点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