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证件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索引号: | GS4090/2018-4282 | 部门: | 杨崖集镇 |
---|---|---|---|
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杨崖集镇 |
作者: | 日期: | 2018-07-2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甘肃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试行)及《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确定全省评残机构和评残医务人员的通知〉》精神,自 2018 年 7 月 15 日起,在全县办理新第二代残疾人证。
一、审批(办理)条件
办理新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必须为会宁县户籍的残疾人。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3 张或法定监护人(指对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未成年残疾人履行监护责任的人)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首次申办残疾人证:申请人(本人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向县残联(或乡镇)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然后由申请人(残疾人本人)持申请表、身份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医学鉴定;鉴定后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3 张和医学鉴定报告到县残联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审核通过公示后颁发《残疾人证》。
2.遗失残疾人证申请补办换发: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白底免冠照片 3 张到县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需查底补发证件。3.换证:《残疾人证》十年期限已满的(整年整月推算),自期满的下一个月开始申请换发新二代证。
四、审核、审批时限
首次申办新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对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县残联委托乡镇残联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不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由评定医师向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负责解释。对县医院鉴定有异议的可以逐级向省市级定点评残机构申请鉴定。医学鉴定报告、申请表、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存档。公示结束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由县残联办理人员对残疾人信息审核无误后,打印发放残疾人证。
五、证件领取
办理的残疾人证由各乡镇残联业务人员定时领取,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残协专职委员负责将证件发放到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手中,签字确认发放。
各乡镇要做好宣传,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县残联沟通,答疑解惑,确保全县新二代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