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GS1355/2016-4132部门:乡村振兴局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来源:扶贫办
作者:日期:2016-03-15

一、概况

2015年,县扶贫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扶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将此项工作与全办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领导,成立了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各股室(中心)协作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认真做好信息工作指导与监督,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务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股室(中心)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任终审后再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三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明确规定各股室每月上报信息时限和数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形式,推动扶贫开发服务上新台阶。

首先,我办发布了《2015年项目计划》,覆盖省、市、县三级项目的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计划。

其次,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等,及时主动地公开统计信息,加强与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等传媒的合作,积极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普及脱贫攻坚政策、解读我县脱贫攻坚政策等,为贫困群众提供客观、准确的信息解读、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一年来,我办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丰富性、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和网络网站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

1、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3、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