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索引号:GS4232/2016-4060部门:财政局
栏目:巩固拓展来源:扶贫办
作者:扶贫办日期:2016-12-08

 

会扶开发〔2016353

 

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扶贫办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内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脱贫攻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会宁县扶贫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922

 

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统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推行政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县扶贫办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的重要保证,是加强监督,依法行政,更好地推进会宁统计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为统一规范,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展示统计良好形象。

二、依法公开,认真落实,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内容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凡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必须如实公开。

1、事权公开。主要内容为:县扶贫办依法履行的职能、职责权限;内设股(室)的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县扶贫办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扶贫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依法行政的重大决定等情况。

2、财权公开。主要内容是:扶贫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大件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采购;车辆使用和管理。

    3、人(事)权公开。主要内容是:干部的提拔、晋级、考核、奖惩;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程序和结果。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面向社会的行政事项和内部行政事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

1、办理面向社会的行政事项、行政执法等,主要采取宣传媒体公开和向社会发布两种方式。

1) 宣传媒体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加强和完善会宁县扶贫信息网站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将扶贫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要求以及结果等,在扶贫信息网上公开,方便有关单位和人员查询。逐步创造条件,扩大网上查询、咨询、投诉、举报、求助等服务项目和范围。

2)社会公开。通过公示、保三农促民生、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会宁县扶贫办政务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内部行政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在机关内或者社会一定范围内公开。办办公室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扩大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积极完善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三、健全制度,加强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政务公开工作要建立以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一)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政务公开的背景、意义。学习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公开,尤其要将群众密切关注、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的行政权力,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

(三)建立健全办事承诺制。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本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提交公开材料,办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督促检查,办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季度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及时整改。

(四)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凡是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不及时或不重视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9月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