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召开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安排会议

索引号:GS4232/2016-4056部门:乡村振兴局
栏目:巩固拓展来源:扶贫办
作者:扶贫办日期:2016-12-29

1219,会宁县召开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安排会,重点对全县不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清理清查回收、贷款利息收缴、规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用途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确保每一笔贷款有需求、贷得出、收得回。

2015年以来,会宁县把落实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作为发展“1+N”产业助农增收的新举措,按照省上有关部门要求,结合会宁县《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工作进展顺利,截止201610月底,会宁县13.51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全部发放到户。

县委常委、副县长伏涛在会议上指出,县级政府作为实施专项贷款的责任主体,结合我县专项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好专项贷款清理清查上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采取干部包村包户层层负责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力争在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贷款上缴工作。要规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用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实际帮助贫困户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动员贫困户将专项贷款全部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提高脱贫致富能力,起到“造血”作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要及早做好专项贷款回收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早着手,为专项贷款顺利回收奠定良好工作基础。针对部分农户思想上认为专项贷款是扶贫资金,国家以后不再回收的认识上的误区,各乡镇要认真调研、摸清底数,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贷款农户诚信教育,确保每一笔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会议还就严格规范专项贷款“先收后贴”的财政贴息政策和审计等方面工作做了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王勤国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