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调项的批复
索引号: | GS4232/2018-3911 | 部门: | 乡村振兴局 |
---|---|---|---|
栏目: | 巩固拓展 | 来源: | 扶贫办 |
作者: | 日期: | 2018-09-06 |
会脱贫领发〔2018〕39号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调项的批复
县扶贫办:
你办报来《关于申请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调项的报告》已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项目调整,并就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沟镇产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9.9216万元调整为大沟镇肉羊养殖项目,计划引进基础母羊120头,每只补助800元,共需资金9.6万元。
二、金寅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5万元调整为贫困户产业补助,每户补助2500元,共20户。
三、请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资金管理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此复。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