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会宁县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GS4232/2019-3899部门:乡村振兴局
栏目:巩固拓展来源:扶贫办
作者:日期:2018-12-03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白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市脱贫领办发[2018]17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90万元随文下达,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白银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二、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扶贫资金,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报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调项。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项目软件资料建设,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特别要注重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效益。

四、各乡镇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和监督,以确保2018年各项扶贫项目的全面完成。

 

附件:会宁县2018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30日

68----会宁县2018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