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GS1993/2019-3535部门:乡村振兴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扶贫办
作者:日期:2019-09-29


会宁县扶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按计划拨付财政扶贫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三)配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开展对扶贫资金的监督、依法审计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单位帮扶工作联络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

(六)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管理、监测、预警评估、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工作。

(七)负责全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承担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审核、贷款发放、回收等工作。

(八)负责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监管。

(九)负责全县扶贫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十)负责移民安置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移民安置工作的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的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反馈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县扶贫办应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一核心、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完善建档立卡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乡村经济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总体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负责人事、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文稿起草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财务管理股

负责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按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按规定搞好年报汇总和资金决算;负责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和日常支出管理;配合搞好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

(三)计划统计股

负责脱贫攻坚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对重点项目的考察、评估和立项审查;负责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做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行业扶贫工作的协调落实。

(四)产业开发股

组织评审、推荐扶贫龙头企业,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贷款项目贴息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互助资金的监管工作。

(五)科技培训股

负责全县扶贫系统干部队伍培训;制定下达“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指导培训工作。负责“雨露计划”项目的报账与补助资金发放档案管理工作。

(六)帮扶股

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885.49万元,支出总计4584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491.8万元、增长61.95%,支出增加25521.38万元、增长125.61%。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是深度贫困县,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二是按照《会宁县扶贫互助资金退出管理实施方案》,将历年来投入全县284个村级扶贫互助协会的互助金盘活上缴国库,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退出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三是东西部协作资金投入增加。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我办根据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6月底支出达到60%以上和10月底达到90%以上”要求,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报账支付资金。截至2018年12月底,2018年当年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达到97.16%,二是2017年结余结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88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08.26万元,占82.64%;其他收入6577.23万元,占17.36%。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6.25万元,占14.11%;项目支出39373.75万元,占85.89%。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0.27万元,较上年增加-795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根据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6月底支出达到60%以上和10月底达到90%以上”要求,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报账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30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42.87万元,增长35.15%。主要原因是我县是深度贫困县,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09.24万元,增长103.18%。主要原因:一是省级第二批、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深度贫困县帮扶资金12297万元年初未预算,二是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000万元年初未预算,三是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8万元年初未预算,四是人员调入及政策性增资因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70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2.65万元,增长39.15%。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结余结转资金8404.78万元全部实现支出;二是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当年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比例较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08.73万元,增长149.7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加,且都基本实现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47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保局统一发放养老金,不再由本单位支付退休工资;农林水支出45793.95万元,占9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45.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当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加,且都基本实现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7.58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9万元,较上年增加44.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7.09万元,较上年增加59.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办举办了全市“一户一册”产业达标覆盖、国土绿化、“三变”现场会等大型会议,向县财政申请追加了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无因公出境费公务活动,二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二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费公务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费公务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级各部门来我县检查脱贫攻坚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59.55万元,增长158.63%,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办举办了全市“一户一册”产业达标覆盖、国土绿化、“三变”现场会等大型会议,会议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0--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