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畔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3228/2020-351 | 部门: | 河畔镇 |
---|---|---|---|
栏目: | 应急信息 | 来源: | 河畔镇 |
作者: | 日期: | 2020-09-25 |
根据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委办发〔2020〕50号)精神,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扎实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核心,以落实“三管三必须”为抓手,严格排查整治一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企业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从 9 月至 10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企业系统排查、各村、中心站所全面检查、镇安委会督查暗访,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二是企业自查自检与行业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三是督查暗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查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严查行业领域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范、作业规程和持证上岗情况;严查教育培训,特别是严厉查处动电、动火、高空坠落、机械擦伤、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认真落实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从 10 月至 12 月,在全镇范围开展大督查,镇安委会成立综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从 10 月至 12 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重点整治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对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采取各项有力有效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和落实。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安全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具体抓的专责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中心站所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监管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和跟踪督查。
第一检查组:消防安全领域检查组。
组 长:王建军 武装部长
副组长:常 欢 副镇长
成 员:张海峰 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南 鹏 教管中心主任
武承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范国儒 会宁三中副校长
马维玺 河畔初级中学校长
赵勇 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魏继祖 古镇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艳丽 应急管理中心业务人员
检查内容:突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医院KTV、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持续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确保应急设施完好和疏散通道畅通。重点检查消防器材配置、消防通道畅通、从业人员消防培训情况,检查场所烟雾报警装置,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检查货物及仓库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及管理。
第二检查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
组 长:李 刚 镇交警中队队长
副组长:张海峰 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李东亮 镇交管站交管员
黄锦洲 镇交管站交管员
张文渊 镇交管站交管员
王艳丽 镇交管站交管员
马小环 镇交管站交管员
席俊亮 镇交管站交管员
马建强 镇交管站交管员
各村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张任晶 河畔车站负责人
检查内容:对河畔车站、各村社乡村道路加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对五小车辆、报废车辆违规载人及无牌、无证机动车及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超员超载、酒后、疲劳驾驶、驾车不戴头盔等问题严肃查处。督促各村交管室发挥好道路车辆监管作用,在危险路段树立警示牌、装设防护栏、安装道路监控设施等。进一步要求车站管理者协助运管、交警做好安全宣传,做好客流运输运营工作。检查各村道路隐患排查情况,对五小车辆违法载人、报废车辆情况、危险路段安全防范情况开展早查、午查、晚查三查。
第三检查组: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检查。
组 长:王建军 武装部长
副组长:张海峰 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王和宁 工商所所长
王英华 镇国土所所长
马可召 司法所所长
魏继组 古镇社区支部书记
王英华 国土所所长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5家采砂厂、2家砖厂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检查:(1)检查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参加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是否持证上岗;(3)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4)企业是否对前一阶段应急管理所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5)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到位”;(6)是否落实边坡监控及护栏防护安全措施;(7)是否对地质构造容易造成垮塌的边坡进行治理。(8)是否更换过期采矿证件;1.对宏达液化气站的营业执照、技术操作、液化气的装罐与运输进行安全检查,对责任人、技术人员、关键岗位、重点设备、重大危险源等部位是否安装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培训,严禁烟火,把内部防火与外部安全运输相结合,力保液化气安全生产安全供给。并注意对废渣的技术处理,精心操作,专人专管,定期检查灭火设施。2.对中石化加油站的检查,要求对进站车辆的秩序,储油井灭火毯、灭火瓶等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作进一步的疏导与维护,严禁塑料壶盛加汽油,严禁明火,严格按照油站相关规章制度操作。3.对烟花爆竹加强监管,严格控制进货数量和储藏规格,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烟花爆竹证私自经营的要严格查处。同时,要宣传广大农户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注意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说明,远离人群和柴草,找空旷地方燃放。
第四检查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检查
组 长:宋玉良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海峰 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张建佳 镇文化中心主任
李北平 执法大队队长
宋小仝 政府会计
李东亮 应急管理中心业务人员
检查内容:针对建筑领域安全问题突出,事故频发的现象,对河畔河道治理工程。国道247线违规、违章建筑开展隐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第五检查组: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灾害隐患安全检查
组长:赵升旭 副镇长
成员:张海峰 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姚泽章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锦洲 镇干部
黄学坤 兽医站站长
席俊亮 镇干部
王艳丽 应急管理中心业务人员
检查内容: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河畔镇水务所、农技站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机、农药销售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药仓储管理及出售登记事项,农机进货及出售合格证件,严肃查处违法倒卖贩卖拼装农用车辆。要求各村加强农用车辆、沼气、农资经营使用管理。严格林业管护人员包片责任,落实林场片区火灾监管等责任。加强区域内河道、水闸、水库、泵房、大小渠道水利工程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加大巡查力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处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求各村(社区)加大山崩、塌陷、陡坡、急转弯等危险场所、危险地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特别是做好极端天气灾害预防。尽快通过工程措施等方法加快维修,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其他有关单位要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检查绩效。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并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 9 月 30 日、10 月 31 日、11 月 30 日分别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小结,12 月 31 日前书面上报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