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家岘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会宁县国军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的请示
索引号: | GS5186/2019-3488 | 部门: | 党家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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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党家岘乡 |
作者: | 日期: | 2019-02-20 |
会宁县国军养殖专业合作社拟在我乡杨湾村荞沟岘组建设合作社一处,主要用于肉羊养殖。该项目占地面积1612.00平方米,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该宗土地占地类型为旱地,四至: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地埂,北至地埂。
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党家岘乡村乡建设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地质灾害隐患区,不在禁养区内,不影响村民居住环境,土地面积准确,权属明确无争议。申报资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同意申报。
如无不妥,请审核备案。
党家岘乡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