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 GS2013/2016-3451 | 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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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交通运输 | 来源: | 交通运输局 |
作者: | 佚名 | 日期: | 2016-12-15 |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5〕5号)精神,组建会宁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注销审批 。
2、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
(二)下放的职责
乡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根据《会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和《会宁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实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并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对下放乡镇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乡村公路和村组公路,由乡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交通部门在总体规划、项目申报和技术上给予协调指导,并安排适当的养护补助资金。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和区域、城乡交通运输统筹协调发展。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交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全县交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参与全县区域性综合运输网规划及其它行业发展规划中有关交通运输规划的工作,归口管理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完整性。
(四)城市交通管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以规范城市交通运营与管理。
(五)对全县公路运输业进行行业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协调不同所有制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发展合理运输。
(六)负责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八)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及实施中协调监督和交(竣)工验收。
(九)负责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全县公路建设、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资金管理,确保各类公路运输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的技术改造,组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进步等鉴定申报奖励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交通行业的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和节能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事业、企业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其它事宜。
三、内设机构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内设会宁县战备办公室。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性事务及协调各职能股室工作。
(二)综合股
1、财务计划科
负责编制、申报、下达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计划,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项目办公科
负责公路建设及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批复、申报、管理、验收及项目技术工作。
3、运输科
负责运输行业管理。
4、路政执法大队科
负责查处各类损害公路的行为,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查处各类侵犯公路权益的行为,实施日常公路巡查,减少公路安全隐患。
5、设计科
负责交通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县乡公路、乡村公路、桥梁涵洞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排、测量、设计、设计文件呈报、审批及招投标管理工作,并监督协调项目实施,进行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6、试验科
负责验证原材料的取样试验,及最终检验工作,并对原材料的检验状态负有检验出据证明和检查标识是否与实际相符的责任。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微机录入工作。做好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与局其他股室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四、人员编制
党组织设置按《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与县发改局的职责分工:发改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对全县铁路等进行行业管理,以工代赈扶贫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实施管理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交通行业以上职责的组织实施。
六、附则
本规定由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会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