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2010/2019-3336 | 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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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交通局 |
作者: | 日期: | 2019-02-27 |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十三条,分别是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交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全县交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参与全县区域性综合运输网规划及其它行业发展规划中有关交通运输规划的工作,归口管理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3.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完整性。
4.城市交通管理。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以规范城市交通运营与管理。
5.对全县公路运输业进行行业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协调不同所有制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发展合理运输。
6.负责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8.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及实施中协调监督和交(竣)工验收。
9.负责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10.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全县公路建设、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资金管理,确保各类公路运输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
11.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的技术改造,组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进步等鉴定申报奖励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交通行业的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和节能工作。
12.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事业、企业管理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我单位共有机构4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3个。
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下属单位有会宁县县乡公路管理站,会宁县运输管理所。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性事务及协调各职能股室工作。
(二)综合股
1、财务计划科
负责编制、申报、下达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计划,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项目办公科
负责公路建设及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查、批复、申报、管理、验收及项目技术工作。
3、运输科
负责运输行业管理。
4、路政执法大队科
负责查处各类损害公路的行为,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查处各类侵犯公路权益的行为,实施日常公路巡查,减少公路安全隐患。
5、设计科
负责交通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县乡公路、乡村公路、桥梁涵洞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排、测量、设计、设计文件呈报、审批及招投标管理工作,并监督协调项目实施,进行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6、试验科
负责验证原材料的取样试验,及最终检验工作,并对原材料的检验状态负有检验出据证明和检查标识是否与实际相符的责任。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微机录入工作。做好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与局其他股室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兼战备办主任),副局长2名,纪检监察员1名;设战备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事业编制46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事业编制23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786.02万元,支出总计14170.3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004.2万元、减少52.9%,支出增加2483.15万元、增长14.9%。2018年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相应减少;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项目资金5772.62万元,在本年度全部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786.02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01万元,占6.02%;项目支出13317.34万元,占93.9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88.28万元,较上年减少4384.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建设,增加支出比例,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78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4.2万元、减少52.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13.53 万元,增长1166.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没有列如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17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3.15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项目资金5772.62万元,在本年度全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5.25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75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农林水支出1291.96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96万元,本年度有两条扶贫公路项目,支出列在农林水支出中,但年初预算没有安排预算.;交通运输支出12704.86万元,占8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17.8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支出年初没有预算;住房保障支出49.78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7.78万元,较上年增加22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用经费65.23万元,较上年增加20.27万元,主要原因是运管所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经费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勤俭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经费支出增加,车辆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1万元,主要用于运管所执法车辆的加油、维护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经费支出增加,车辆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4月23日市人大财经预算工委主任刘爱、王才、陈启康、周国伟、罗爱霞、李欢、来“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交通局蔺学斌、罗爱霞、王润平、杨洋等调研“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省交通厅“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曾春明、杨洋、陆生旭等19人全省公路项目质量安全拉网式排查,梁亚民、车安宁等省政府参事室2018年第一次交通扶贫专项监督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5批次,73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元;车均维护费3.2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手续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0.59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运管所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为运管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