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索引号: | GS2154/2020-322 | 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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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规划计划 | 来源: | 医保局 |
作者: | 日期: | 2020-10-11 |
2020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谋实招、出实绩,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1.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任务,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2.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资助政策。按照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工作。
3.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做到应报尽报。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参保患者符合报销政策的免交住院押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出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过2500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达不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转入医疗救助环节给予救助,普通疾病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限额为3万元,重大疾病按8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限额为6万元。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平均报销比例均不低于85%。
4.严格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机制,实现信息平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全县3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06个村卫生室实现金保专网全覆盖,所有定点医院都接通HIS系统,实现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参保患者就医结算。
5.持续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联合卫健、社保、公安、市场监管、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切实取得专项治理实效。
6.牵头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的总体要求,牵头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指导落实带量采购、结算、支付、回款、使用、监测及采购量确认等。将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制定支付标准政策及过渡政策。以用药安全为基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让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惠及更多群众。
7.全面落实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政策。全面推进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政策落地实施工作,对医用耗材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省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8.全面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看病、即时结算。
9.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深入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适应业务需求的共享机制,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医疗保障脱贫“一站式”结算平台,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医疗生育保险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10.强化医保政策宣传。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利用横幅、宣传栏、展板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医疗保障重点工作、重要改革、重大政策和典型经验。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准确释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焦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