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5055/2022-31955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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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残联 |
作者: | 日期: | 2022-10-22 |
会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法律服务和无障碍设施、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种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现共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2021年无增减及变动。编制数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现有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58.53万元,支出总计958.5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9.048万元、减少0.16%,支出减少174.35万元、减少0.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惠残项目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58.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67.53万元,减少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惠残项目减少,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成资金未支付。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95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7.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79.03万元,减少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影响,部分项目周期当年未够未完成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5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03万元,减少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影响,部分项目周期当年未够未够未完成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17.64万元。较上年减少108.43万元,主要原因惠残项目根据政策变化有所减少,且康复项目周期较长,未能在当年完成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35万元,较上年减少101.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1人退休。公用经费19.05万元,较上年增加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3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均接待费用78元,接待15人次;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产生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20年增加7.92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到新址,运行经费增加,项目需要大量下乡入户,差旅费等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0万元,支出39.50万元,主要用于了残疾人宣传等事业,较上年减少260.5万元,主要原因上级未下达相应项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总体自评结果优,各项业务程序完整、规范,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活动开展及时有效,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要求管理各项经费,实现了预期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