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GS1945/2023-31933部门:卫生健康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会宁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会宁县卫生健康局日期:2023-02-28


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

    一、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会宁县卫生健康局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乡镇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县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可及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健康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健康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健康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健康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健康利益导向、健康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健康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健康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健康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健康目标管理方案,组织健康工作考评,监督落实健康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单位构成。2023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共有机构38家,包括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本级、县卫计局综合执法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六0一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人民医河畔中心卫生院、会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沟卫生院、中川卫生院、新添卫生院、侯川卫生院、党岘卫生院、杨集卫生院、老君卫生院、太平卫生院、翟所卫生院、会师卫生院、柴门卫生院、八里卫生院、平头卫生院、韩集卫生院、掌里卫生院、大沟卫生院、四房卫生院、甘沟卫生院、汉岔卫生院、新塬卫生院、土门卫生院、刘寨卫生院、草滩卫生院、土高卫生院、白塬卫生院、郭城卫生院、头寨卫生院、新庄卫生院、县健康教育中心。

局机关含流动人口管理站(事业)、老龄中心(事业)、县计划生育协会(参公)3家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会宁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主管卫生健康的职能部门,属正科级建制,其他机构均为事业单位。全系统共有行政编制1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091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劳资股、财务审核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疾病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医政与中医管理股、健康管理股、妇幼保健健康服务股、信息统计宣传教育股、基层指导与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纪检监察室。全系统现有在职职工共计1350人,其中项目人员551人。除县医院、中医院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64.0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5564.0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11816.47万元相比增加3747.62万元,增加31.71%。预算支出15564.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增加安排23年在岗村医养老保险2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68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000万元,二是县级医院预算由以前年度的床位补贴形式调整为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总额的70%预算,三是人员经费增长等原因,财政预算较上年增加较大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64.09万元,本年预算支出15564.09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7.42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5.53万元;2082699-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15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4;2100101-行政运行218.31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73.26万元;2100201-综合医院1462.99万元;2100202-中医院1421.21万元;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34.23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5336.70万元;2100312-水质监测35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09.55万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157.78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院905.76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8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68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8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7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26.7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154.75万元。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64.0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64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0.8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14.45万元,会议费2.8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工会1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47.07万元,其中:退休费125.53万元,生活补助19.07万元奖励金2.47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6.0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14.45万元,会议费2.8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工会经费17.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5、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三公经费”总预算数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2.8万元;培训费2.5万元。

6、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后期根据实际运行,从办公经费中调剂使用。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5564.09万元,预算总支出15564.09万元。我系统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9、2022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会宁县卫生健康局对2023年度预算支出做了整体绩效评价,当年计划支出15564.09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投入目标、产出目标、结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财务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要求管理各项经费,基本实现预期效果。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3年县卫生健康系统预算公开表.xls

2023年总体预算绩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