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2163/2020-314 | 部门: | 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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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医保局 |
作者: | 日期: | 2020-10-11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进一步展示基金监管工作良好形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守法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共识,为实现全县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形势持续向好和欺诈骗保问题有效惩治,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三、宣传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三)涉及全县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白银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五)剖析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以《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汇编为主》)。
(六)2020年甘肃省开展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四、宣传方式
2020年全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于4月1日至4月30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同步开展。此次宣传要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
(一)短信宣传推送。县医保局将与中国移动集团会宁分公司协调,从4月3日起,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向公众持续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参保人权益和参保缴费、政策享受等各类宣传短信。
(二)多种形式宣传。按照县医保局统一印制的《医保政策问答手册》以及市医保局统一印发的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医保经办窗口张贴、发放,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融媒体公众号,在公众号播放宣传动画宣传片和知识问答,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播放动漫宣传片;同时,在县内重要场所路段,通过出租车、电梯LED屏和宣传栏开展覆盖式宣传,张贴医保政策解读画报及群众易懂的“欺诈骗保”漫画,公布各级监督举报电话,引导广大参保群众规范就医,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三)贴近群众宣传。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要充分运用医护人员进村入户及病床前政策宣教的时机,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回答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政策问题。宣传最新打击欺诈骗保方面的政策动态,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让群众真正听得懂、能理解、会运用,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公众知晓率。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门力量,保障宣传经费,加强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并于4月3日同步启动宣传活动。
(二)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围绕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挂号收费处、定点药店在收银台等群众相对集中的位置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动漫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要及时梳理收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至县医保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