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县民政重点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服务重大项目、服务社会稳定、服务城乡发展、服务基层治理”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守正创新、履职尽责,持续提升全县民政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实施“一带五色·多彩会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贡献民政力量。一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按照《白银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进一步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健全信息交换、数据对接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持续推进“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二是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会宁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会宁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健全县、乡、村衔接顺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省、市、县政府为民实事项目,建设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和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加快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年内改造372户。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三是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快乡镇未保工作站建设,实现全县80%的乡镇设立未保工作站。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强收养登记规范管理。落实《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关于鼓励省内家庭依法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的通知》。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四是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信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运用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基本殡葬信息数据库。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升殡仪馆服务保障能力。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惠民殡葬实施办法》。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做好殡葬服务管理。推进婚姻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婚俗改革,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月活动。加强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五是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开展基层治理创新试点。深化基层民主实践。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制。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建设,强化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落实《会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六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党对社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的社管工作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社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党建信息化平台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管理体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党建管理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四个服务”作用。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新出台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实施社会组织党建承诺和登记管理信用承诺,督导社会组织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大对涉及乡村振兴、“四强”行动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指导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理事会建设和协商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和访视照料,参与纠纷调处和矛盾化解,协助开展社区综合治理。动员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四强”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对社会组织实施年检、等级评估、财务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推动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全覆盖。抓好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七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落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严格行政区划调整政策要求和标准条件,加强行政区划基础指标数据调查和行政区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以及调整效果监测评估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工作。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规范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探索建立并公布会宁县首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挖掘地名文化资源。提升边界治理效能。开展第五轮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八是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稳步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进慈善组织认定、年检年报、募捐资格审核、信息公开等工作。持续推动社会工作质量新提升。推行“党建引领、两站融合、室园共建、八个助推”的“1228”社工站建设模式。做好社工人才服务“三区”计划、“牵手计划”工作,深化东西部协作社工人才交流合作。不断规范志愿服务管理新途径。管好用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探索基层社区综合服务“多站合一”运行机制,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常态化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