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塬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索引号:GS5201/2023-30916部门:新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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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期:2023-03-15

新塬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会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会组发〔20232 )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请各党支部于3月15日之前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确保组织生活会扎实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会前准备

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扎实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求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党支部书记同支委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问题和不足,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二是牢记“国之大着”、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

三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

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各党支部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各党支部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紧紧围绕查摆剖析的重点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具体地逐条查摆剖析,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要主持起草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召开会议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一)会议流程。

会议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各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

2.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

3.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支委委员以及其他所有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为其提出批评意见。

4. 镇指导组组长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点评。

5. 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由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测评汇总。

6.各支部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强调会后相关工作。

(二)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三)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注意防止出现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四、会后工作

(一)形成评议结果。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其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并报镇党委备案。党支部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二)加强整改落实。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镇党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组织领导。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镇党委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指导各联系点组织生活会,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村党支书记及指导组组长审核。每个层面都要认真履行好把关责任,严审实把,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的,剖析原因不透彻、没有真正触动思想灵魂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对不符合要求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甚至要求重写,要督促修改或者退回重写,屡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三)做好会议记录。要指定专人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以及每名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要内容、意见和建议等。记录要准确,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各党支部要及时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会后5日内报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