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白草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GS3750/2023-30872部门:白草塬镇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
作者: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日期:2023-03-14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白草塬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孟树蓬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张宝荣  副镇长

成  员:武承朕  人大主席

刘  颖  党委副书记

童银珊  纪委书记

杨来旺  党建办主任

蒋晓燕  副镇长

张  涛  副镇长

柴守源  武装部长

刘全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范晓军  应急服务中心主任

马  刚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  雁  派出所所长

        张  昆  教管中心主任

卢建玉  卫生院院长

陈金东  兴塬社区党支部书记

关启武  北刘村村党支部书记

肖  忠  二百户村党支部书记

姜文博  九百户村党支部书记

吉启荣  景庄村党支部书记

程  昊  树王村党支部书记

李效庭  总堡村党支部书记

吕栋良  窟沱村党支部书记

陈宏刚  西坡村党支部书记

消防安全委员会在镇应急服务中心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张宝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主要负责人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综合性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和成效提升。办公室定期组织抽调各单位成员开展联合督导、集中检查、工作调研,实行实体化运作。以上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六)提请镇政府对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专题和事项。

(六)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应当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四、镇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四)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六)指导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或和居民委员会及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七)根据上级要求或针对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咨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要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救援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提高对农村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九)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好基层消防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村(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的消防安全。

(二)对辖区村民住宅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维护保养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五)制定防火公约,协助政府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若辖区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精准统计上报火灾损失。

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工作站、村(社区)要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对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2、村(社区)、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火灾隐患排查责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居(村)民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复查验收日统一进行复查。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负责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检查小组督促隐患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和场所,由镇消安委负责移交镇纪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派出所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6、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