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监管” 系统推广应用及“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任务分工方案
索引号: | GS2096/2023-30830 | 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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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3-03-02 |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靠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脱节”现象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梳理及分解
(一)监管事项梳理
定期对“系统”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派发的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更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进行梳理分析,并按照监管层级设置(由上级部门设定)规定予以认领,做到及时精准认领,应领尽领,动态高效管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二)监管事项分解
“系统”监管事项子项分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四个类别,一个监管事项必定有行政检查子项,原则上没有检查行为无法产生后续的处罚和强制行为,并且后续的处罚和强制行为只能由执法办案机构承担,因此,本方案重点对监管事项行政检查子项,根据县局机构职责设置情况,制定了《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任务分工表》(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表”),明确了监管事项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如遇有关负责人调整,由接替人员负责,不另行文),确保所有行政检查事项责任到岗,靠实到人。
(三)规范开展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计划一般包括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两方面的检查,计划一旦制定,务必要完成,因此制定计划要严谨细致。县局相关股室要严格遵照已编制的监管事项行政检查子项实施清单内容、监管方式及检查流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计划要于每年年初制定,以正式文件印发,并在部门网站或“系统”中进行公示,“双随机”抽查计划,要在“系统”子系统“双随机”中同步制定和发布。每年对于不能开展行政检查的事项要注明原因。
(四)强化各类监管行为数据归集
1.县局相关股室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按照行政检查计划规定时限要求,按时积极开展检查活动,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检查结束后,在收集完善检查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录入方式及时归集相关监管行为数据,日常其他检查数据在“系统”“监管行为录入”功能栏进行录入,双随机抽查数据在“系统”双随机子系统“待检查任务”栏目中进行录入。务必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系统”中。
2.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股室,要在行政许可决定书发出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信息汇聚到“系统”中。
3.县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机构也要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系统”中。
(五)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和风险线索
针对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推送我局的投诉举报、风险预警等线索,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由县局信用监管股接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根据县局机关股室或下属部门职责进行批办,受理部门办理完毕后经受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局信用监管股对外发布。县局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在“系统”监管信息报送栏目发布行政检查监管动态信息,原则上每月至少发布1条,相关格式请按照“系统”中标准格式规范进行发布。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要工作流程
双随机抽查分为单部门(部门内)双随机和跨部门(部门联合)双随机两种形式。
(一)单部门双随机抽查核心工作流程。
1.制定计划文件并公示。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抽查计划文件,内容包括计划编号、抽查类别(任务)、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抽查类型、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抽查依据(事项),计划实施时间、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等,并在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予以公示。
2.双随机系统中制定计划、发布任务。单部门双随机抽查系统中按照操作顺序流程,分为监管对象标签管理、标记本次检查所需“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标签管理、标记本次检查所需“执法人员库”、单部门计划制定、选取检查事项、任务制定、选择已标记的监管对象库抽取监管对象、选择已标记的执法人员库抽取执法人员、匹配摇号、待检名单匹配、名单确认下发、待检任务检查表下载打印、开展现场检查、待检任务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环节。
(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核心工作流程。
1.制定计划文件并公示。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281号),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抽查计划文件,内容包括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发起部门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实施主体、配合部门、配合部门抽查事项、抽查时间、责任单位等,并在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2.双随机系统中制定计划、发布任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系统中按照操作顺序流程,分为监管对象标签管理、标记本次检查所需“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标签管理、标记本次检查所需“执法人员库”、跨部门计划制定、选取检查事项、任务制定、邀约制定、邀约回复(邀约发起部门和被邀约部门均需回复各自的监管事项、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选择已标记的监管对象库抽取监管对象、选择已标记的执法人员库抽取执法人员、匹配摇号、待检名单匹配、名单确认下发、待检任务检查表下载打印、开展现场检查、待检任务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环节。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系统”应用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创新监管方式推行智慧化监管的重要举措,要求对一般监管事项(除重点监管事项外)全部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是“规定动作”。因此将其界定为监管基本手段,势在必行,要求全覆盖、普及化使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大力推广应用“系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局建立信用监管股牵头、其它相关业务股室、所、执法办案机构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局相关股室根据本领域监管事项,对应负责制定发布全县日常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协调本业务条线开展部门内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目前暂无监管事项将来增设监管事项的股室参照方案要求增设相应任务,不另行文。
(三)强化考核导向。“系统”应用和双随机抽查情况在“系统”中全程留痕。根据全县相关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县局将适时在“系统”抓取数据,在通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的同时,同步通报全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督办、通报等措施强化考核导向,推动相关工作卓有成效开展。县局相关股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及时总结凝练“系统”应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工作经验及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效率,有效推动全局智慧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取得新提升。